我与第三方签订的自由职业者承揽协议,现在工作是在好特卖超级仓◇打卡记录也是好特卖◇工资发放由第三方以服务费方式发放,现在我提出离职,人事说要提前三天,现在到了三天,人事说由于盘点差异过大,需要我配合找出差异后才能离开。也没有规定期限完成,就一直每天拖着,这样我能否三天后正常离开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以下是对您问题的法律分析及建议:
离职通知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如自由职业者承揽协议,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必须提前多少天通知。
合同约定:您与第三方签订的自由职业者承揽协议中可能对离职通知期限有明确规定。如果协议中有明确的离职通知期限,您应当遵守该期限。
盘点差异:关于盘点差异,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有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因此,在离职前,配合公司完成必要的盘点工作可能属于您的工作职责。
合理期限:如果公司要求您配合找出盘点差异,但没有规定完成期限,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合理期限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给出一个合理的期限。
确认协议条款:首先,您需要查阅您的自由职业者承揽协议,确认其中关于离职通知期限和离职前工作义务的具体规定。
沟通协商:与第三方公司沟通,说明您已经履行了离职通知义务,并要求明确盘点差异的处理期限。您可以提出,由于您已经履行了离职通知义务,希望公司能够理解并尽快完成盘点工作,以便您能够正常离职。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公司拒绝配合,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行动。
记录证据:在整个沟通过程中,建议您保留沟通记录和证据,如邮件、短信、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
您在履行了离职通知义务后,原则上可以正常离职。如果公司因盘点差异要求您留下,您有权要求公司给出一个合理的期限。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醒: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若需获取针对性专业建议,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咨询。
公司查库存,上期库存与本期库存有差异,上期盘点单有签字,本期盘点单拒绝签字,缺少物品,在这个可之后几天进行了实物补充,现还有差额,说问这个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