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眼镜店已经大概六年了。大约六年前,我在微信上进了几副太阳眼镜,2023 年以 150 元的价格卖出了其中一副。今天我收到了律师函,说我们售出的眼镜侵犯了 XX 商标权,要求我们提供证据证明这款眼镜的来源。当初我只是看中了眼镜的款式,根本不知道它和 XX 商标一样,也没当作 XX 品牌来卖。现在几年过去了,我已经查不到当时的聊天和转账记录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面对侵犯商标权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您无法提供具体的来源证明,并不意味着您就没有责任。以下是针对您的情况的一些建议: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侵犯商标权。
收集现有证据:
尽管您无法提供当初的聊天和转账记录,但您仍可以尝试收集以下证据:
与律师沟通: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可能会建议以下策略:
考虑和解的可能性:
如果原告坚持要求赔偿,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和解方式:
法律程序:
如果和解不成,您可能需要进入法律程序:
预防措施: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律师的专业意见进行。在处理此类法律问题时,专业的法律咨询至关重要。
提醒: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