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A拥有某地区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权,现有公司B对公司A增资扩股并获取公司A的控股权,请问增资扩股后的公司A是否继续拥有特许经营权?如果公司A继续拥有特许经营权,也就相当于公司B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获得了当地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是否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要求特许经营权必须通过竞争性方式授予相矛盾?这个问题主要参考哪部法律?谢谢!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以下是对公司B增资扩股公司A后特许经营权问题的法律分析:
特许经营权的性质: 特许经营权通常是指政府授予特定企业或个人在一定区域内从事特定业务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和期限性。在中国,特许经营权通常涉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如污水处理、供水、供电等。
增资扩股后的特许经营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扩股是公司资本变动的一种方式,股东通过增资扩股可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从而获得更多的股权。增资扩股本身并不直接影响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特许经营者取得特许经营权,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这意味着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
公司B通过增资扩股获得公司A的控股权,并不意味着公司B直接获得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的持有者仍然是公司A,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增资扩股时特许经营权随股权转移。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解决方案和建议:
综上所述,公司B通过增资扩股获得公司A的控股权后,公司A是否继续拥有特许经营权,取决于特许经营权的原始授予方式和增资扩股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如果特许经营权不随股权转移,那么公司B需要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特许经营权,这并不与《管理办法》中关于特许经营权必须通过竞争性方式授予的要求相矛盾。
提醒: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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