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著作权归属于作品的作者。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文章的作者,拥有原始文章的著作权。
当您将文章发送给软件进行降低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率的处理,得到的文章仍然属于您。因为:
原始创作:您是原始文章的创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修改作品:即使经过软件的处理,得到的文章仍然是在您原始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根据著作权法,修改他人作品属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软件的作用:软件在处理过程中,仅仅是辅助性的工具,它并不自动获得著作权。软件开发者可能拥有软件的著作权,但这并不影响您作为文章原始作者对文章的著作权。
因此,原文和经过软件处理后的文章的著作权均属于您。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对软件的使用协议有所注意,有些软件可能会要求用户同意其处理结果的所有权归软件开发者所有,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通常需要用户明确同意。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
提醒: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若需获取针对性专业建议,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咨询。
律师,您好!以我为首的一群人创作了一部双语词典,在互联网发布并多次修改。网站日志、涵盖创作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他人叙述都可以佐证我是主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