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厅工作,未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未按照应聘时承诺的3200元月休三天工资计算,未与我协商将工资降为3000元,因为未满一月……
去年外地工地上班。老板拖欠最后一个月工资半年不发。也没有签订顶劳动合同,现在老板私自降低当初约定的工资标准。老板和我门都是绵阳人,能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