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7岁,未婚。通过网上认识了比我大8岁的姐姐,离婚无孩。大家聊了2天后见面,姐姐看我长得挺帅,她说了小吃店吃喝都她付款,包括开房。但是不包养我,我想也可以了,就是单纯的恋爱关系。 2个月后,我与姐相当熟悉了,也开了房。然后在我的qq群里的聚会群把姐姐也拉进了。聚会群里有个与姐相近年龄姓张的先生也看上了她。我与姓张的本来就熟悉,于是,大家就一起认识了。姐就撇开我很长时间与姓张的一起了,因为姓张的买单,他也不是大款,就是条件比我好的多。姓张的离婚,孩子判给女方。 后来(大概3个月差不多)我与姐说你与姓张来往就不理我了,她说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我说你还喜欢我吗?她说喜欢,那你如果我们像以前一样继续可以吗?她说可以的。她说那个姓张我也不是太喜欢因为毕竟你年轻,比他帅多了。我们是恋爱关系,开房后他很大方的,每次他给我红包200元让我自己买些东西。我也心动了,想问姐要些钱买东西。姐说这样吧,以后姐用他的部分钱给你买东西吃或者给你100元,你自己买东西。万一给姓张知道呢?我怕了。姐说他给我钱就是我的了。 我说那姐是骗他钱了?姐回答:不是,一开始接触不是的,后面也感觉腻了。再说本来就恋爱关系,他也自愿为我花钱,再说我们也开房了。怎么是骗呢?我给你小弟弟钱,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他以为我自己花完了呢。我说姐聪明。万一后面分手怎么办?姐说那是他的事。请问,这种算违法犯罪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您提到的姐姐利用与张先生的关系,骗取其财物并分给您的行为,如果张先生是基于错误的认识而交付财物,且这种错误的认识是姐姐故意造成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重婚罪:虽然您提到姐姐是离婚状态,但如果姐姐在离婚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
破坏军婚罪:如果姐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并且您与她保持夫妻关系,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
具体分析如下:
诈骗罪:如果张先生是基于姐姐的欺骗而自愿交付财物,且姐姐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那么姐姐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至于您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这取决于您是否明知姐姐的欺骗行为而参与其中。
重婚罪:如果姐姐在离婚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您知道这一情况,那么您可能构成重婚罪的共犯。
破坏军婚罪:如果姐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并且您与她保持夫妻关系,那么您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
针对这种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了解事实:首先,需要了解张先生是否确实因为被欺骗而交付财物,以及姐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咨询律师: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
避免参与:如果您发现自己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参与,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保护隐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避免因泄露个人信息而遭受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建议您谨慎处理,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提醒: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