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员工从集团调转到分公司后续签合同的工作年限是否累计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具体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连续工作满十年”,通常是指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对于员工从集团调转到分公司的情况,以下是一些法律分析要点: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不同单位之间的调动,只要是在同一用人单位体系内,且属于同一用人单位的不同分支机构,通常工作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很多公司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来明确员工调动后的工作年限累计问题。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应当优先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从集团调转到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双方会协商一致,将员工在集团的工作年限与在分公司的工作年限进行累计计算。
解决方案和建议:
查阅合同:首先,查阅员工与集团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关于员工调动和合同续签的相关规章制度。
沟通协商: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双方对于工作年限累计的看法,并尝试达成一致。
书面确认:无论结果如何,都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工作年限累计的协议,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咨询法律意见:如果公司或员工对于工作年限累计的问题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总之,员工从集团调转到分公司后,续签合同的工作年限是否累计,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遵循法律规定,同时兼顾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
提醒: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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