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18日入职的现在的公司,公司6.10发4.16到5.15的工资,财务在给我计算工资时没有算五一两天的带薪休假,在我的据理力争之下同意这个月给我补发,公司工作强度很高,我已经连着好几个周末加班了,本来打算等拿到拖欠工资再辞职但我可能坚持不到下个月了,我应该怎么办以确保公司会补发我的工资,可以联系劳动监察大队吗?而且公司工作日加班没有工资拿,周末加班可以调休或者年末一起结算,据离职同事说加班工资是按单倍工资算的,我是否应该拟定一份协议确保公司会依法支付我这些工资?先不说公司是否会认可这份协议,自己拟定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首先,关于您遇到的问题,以下是我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公司拖欠了您的工资。
加班费用问题:
您提到的周末加班,如果公司未支付加班费,且没有提供调休或年末结算,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确保补发工资:
如果公司同意补发,建议您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补发工资和加班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
联系劳动监察大队:
如果公司拒绝协商或未履行协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进行调查,并要求公司履行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的义务。
拟定协议的法律效益:
您可以自行拟定一份协议,但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建议您:
辞职问题:
总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公司补发工资并支付加班费: - 与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工资和加班费; - 收集相关证据; - 拟定书面协议; - 联系劳动监察大队; - 在必要时,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提醒: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若需获取针对性专业建议,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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